4月20日,国家药监局再次审查批准河北精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、海孵(海南自贸区)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。
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适用于《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(试行)》(联防联控机制综发〔2022〕21号)规定的人群。截至目前,国家药监局已批准29个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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